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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确保2023年春运期间辖区水上安全形势持续稳定,营造安全畅通的水上交通环境,按照上级有关要求,营口海事局全面部署春运期间水上安全监管工作。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认真传达学习上级安全监管相关文件精神,要求执法人员认识到春运期间水上安全监管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突出重点、综合治理”的原则,认真履职,狠抓落实。
二是加强水上安全监管。充分利用VTS、AIS、CCTV等手段,对重点水域、重点船舶、重点时段全程监控,及时排查各项安全隐患,督促港航企业落实安全责任,切实保障春运期间船舶航行、港口生产和重点物资运输安全。
三是做好应急值班值守。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制度和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海巡船艇及执法车辆合理配布,做好值班期间的工作记录。严格执行信息报告制度,明确报告流程和报告责任,防止迟报、漏报,确保春运期间船艇随时投入应急处置。
四是做好能源物资保通保畅。准确把握春运特点,密切联系港口生产经营单位,协调港口单位调派拖轮驻守防抗海冰,开辟水上重点物资运输“绿色通道”,建立重点物资运输的协调联动机制,为电煤、天然气等重点能源物资运输船舶提供专项护航,保障船舶航行安全。
五是加强气象预警预防工作。密切关注辖区天气变化,加强与气象、海洋部门的沟通,通过网络、电视、传真等多种渠道获得海冰信息,指定VTS专班密切跟踪和掌握海冰发展趋势,并通过VHF广播、短信平台等方式持续对外发布。同时,根据辖区实际情况,采取相应的临时交通管制措施,确保春运期间船舶航行安全。
下一步,营口海事局将按照春运工作相关部署,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密切关注辖区船舶动态,加强重点船舶、重点水域、重点时段的安全监管力度,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和“时不我待”的紧迫感,抓紧抓实抓细安全监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