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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8-30日,营口辖区海面风力达到8级、阵风9到11级,并伴随12-16度大幅度降温。11月28日1200时,营口海事局启动防御极端天气II级响应,积极部署和落实各项安全监管和大风防抗措施,全力做好防抗寒潮大风极端天气工作。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压实工作责任。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做好2022-2023年度防范寒潮大风等极端天气工作的通知》和《营口海事局关于加强防抗极端天气和特殊时段期间值班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要求进一步加强值班值守,落实和执行各项安全监管措施,确保人员到位、履责到位。
二是加强预警信息发布工作。通过营口海事短信平台、甚高频电话等系统发布预警信息,提醒港口生产部门和建设施工单位,做好防范工作。28日0900时,采取船舶临时交通管制措施,暂停船舶进出港作业。
三是加强辖区船舶监管工作。通过雷达、AIS、CCTV等监控设备和现场巡查,实时监控辖区船舶,重点监控辖区内抗风等级较低的小型船舶以及锚泊距离较近的船舶;值班人员手动设置船舶锚更圈,提醒各船舶加强锚泊值班、高频守听;现场巡视人员重点对港口作业船和长期停航船舶人员值守、缆绳系固等方面进行检查,督促船方充分预估风险,落实好安全防范措施。
四是做好防抗期间应急准备工作。掌握辖区搜救力量分布情况,协调各部门应急力量做好应急值守,督促搜救中心各成员单位按照预案要求,做好应急待命工作。
五是做好极端天气解除后的疏港工作。积极与各港口调度沟通协调,提前编制和审核进出港编队计划,合理安排船舶进出港顺序。控制各船舶进出港时间间隔,保证船舶间安全距离。
11月30日0930时,应急响应解除。本次应急响应期间,营口海事局共投入执法力量63人次,重点监控船舶120多艘次,发布预警信息84次,发现、纠正不安全因素16次,有效避免险情2起,辖区水上安全形势和疫情防控形态势稳定可控,未发生水上交通事故和水域污染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