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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8日,营口市气象台发布大雾红色预警信号:渤海北部海域将出现能见度小于50米的强浓雾天气。为减少能见度不良对船舶航行和港口生产的影响,营口海事局迅速响应,多措并举,认真部署落实海上安全监管工作。
一是加强预警预防工作。通过甚高频广播、CCVT监控等方式,密切关注辖区实际能见度情况,并接收专业气象预报,科学预判气象变化,及时调整和完善应对措施。
二是加强信息发布工作。通过“大交管”工作群、短信平台、甚高频广播等方式,将气象预警信息、交通管制信息发送到辖区港航企业、船舶;通知港口生产调度部门,督促提前做好防范工作。
三是加强船舶动态的监管监控。充分利用雷达、VTS与船舶自动识别系统等监控设备,加强对辖区水域船舶的动态监控,及时给予信息提醒和导助航服务,确保辖区船舶安全态势可控。
四是加强应急待命工作。全面掌握辖区各单位应急值班和搜救力量待命情况,协调各船艇应急值守,确保随时处置可能发生的海上突发应急事件,保障辖区水上交通安全形势稳定。
在此次大雾天气期间,累计发布预警信息70余次,为船舶提供导助航服务30余次。截至目前大雾天气未对船舶进出港产生影响,营口辖区未发生海上险情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