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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做好辖区航运公司安全管理工作,持续加强船籍港管理,按照上级有关工作要求,锦州海事局于3月11日召开辖区航运公司安全管理工作会议,曹未副局长,相关部门负责人及辖区航运公司代表参加会议。
会上,锦州海事局船舶监督处首先通报了辖区航运公司2021年管理情况、船籍港船舶管理情况及辽宁海事局最新要求。随后,由港口海事处及海巡执法支队对辖区内经营的航运公司监督检查情况进行通报。最后,曹未副局长强调:一是要提高认识,增强红线意识与底线思维,各航运公司要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加强对管理船舶的日常监管。二是要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的培训宣贯力度。三是要以问题为导向,对监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隐患,坚决做到闭环管理。严肃追责问责,对管理过程中存在不到位、管不好的问题,严厉依法查处。四是要逐步建立管理船舶的准入准出机制。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力度,从频次、覆盖性等方面加强对航运公司的监管力度。五是对船籍港非体系非经营公司所属船舶,要与船舶营运证、安全管理证书发证机构建立联系,及时通报船舶相关情况。
下一步,锦州海事局将严格按照上级有关要求,加强航运公司及船籍港管理,维护辖区水上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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