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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及处置联合监管工作要求,4月7日,营口海事局组织营口市生态环境局、交通运输局及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辖区7家污染物接收单位及1家转运处置单位联单制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联合检查。
会上,营口海事局通报了一季度污染物接收、转运及处置运转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分析了当前国家环保督察面临的严峻形势,并对下一步工作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各污染物接收单位要高度重视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单证齐全有效,严禁在工作中弄虚作假;二是要求各污染物接收单位严格落实《辽宁海事局关于规范实施船舶防污染相关作业远程监管的通知》相关内容,认真做好在“海事之眼”微信小程序中报告污染物接收作业情况有关工作;三是由于春季营口辖区大风天气较多,各接收单位要进一步加强污染物接收作业船舶管理,做到船舶适航、船员适任,保持AIS开启状态,并及时做好船舶污染物排放接收报告、月度备案等工作。
在随后的联合检查中,各联合检查单位依据职责认真开展检查工作。营口海事局根据系统数据、接收单位提供的材料详细核查了一季度作业报告、月度备案、接收证明等材料,重点查看污染物接收证明使用规范情况,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了整改要求。
下一步,营口海事局将严格落实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联合监管制度,充分利用“海事之眼”微信小程序,加强船舶污染物接收作业报告、作业现场、月度备案等监管,推进“船-港-城”全过程闭环管理,切实保障辖区水域清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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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州海事局开展施工现场监督检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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