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动态
详情
近期,营口海事局针对港内作业、服务性小型船舶较多、作业内容杂,动船频率高,设备状态各异等情况,结合辖区实际,持续强化船舶铅封、污染物排放接收作业等防污染监督检查。
一是开展事前摸排。辖区港作船舶包括拖轮、加油船、供水船和垃圾污油水回收船等作业船舶,执法人员认真核查辖区港作船舶的动态及数量,通过一网通管平台掌握船舶污染物排放相关申请和报备记录,结合港作船舶防污染特性和作业规律,及时与船舶经营人沟通,提前预约检查时间和检查内容。
二是强化事中监管。采用现场巡视和登轮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加强港作船舶油污应急计划、船舶垃圾计划、船舶油类记录簿、垃圾记录簿、防污染证书等防污文书检查,对船舶污染物排放接收转运等作业记录进行核查。同时加强船舶铅封检查,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铅封损坏或擅自启封未报告等情况进行严肃调查处理和复封。运用“海事之眼”小程序强化作业中远程监督,确保港作船舶相关涉污作业合法、规范开展。
三是做好事后跟踪。适时对辖区内港作船舶防污染设备、文书记录开展抽查,通过网上平台查验船舶能耗报告和污染物排放相关记录等,及时发现和纠正相关问题缺陷,查处报告不及时和内容不实等违法行为,切实提升相对人遵纪守法和安全环保意识。
下一步,营口海事局将继续贯彻落实上级有关防污攻坚工作部署,深入开展辖区内相关船舶防污染监督检查工作,督促相关船公司认真落实主体责任,规范管理,为构建长效化管理机制打好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