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葫芦岛绥中海事处圆满完成春节期间水上安全监管工作
- 分类:行业新闻
- 作者:
- 来源:葫芦岛海事局
- 发布时间:2023-01-28 10:01
- 访问量:
【概要描述】葫芦岛绥中海事处圆满完成春节期间水上安全监管工作
葫芦岛绥中海事处圆满完成春节期间水上安全监管工作
【概要描述】葫芦岛绥中海事处圆满完成春节期间水上安全监管工作
- 分类:行业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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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葫芦岛海事局
- 发布时间:2023-01-28 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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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春节”期间,葫芦岛绥中海事处认真贯彻落实上级部门关于做好春运春节期间水上交通安全监管工作部署要求,多措并举深入开展水上交通安全监管工作,全面服务港口安全生产和船舶安全航行,确保了“春节”期间辖区无险情事故发生,港口生产和建设高效有序进行,水上交通安全形势保持良好态势。
一是早部署,早落实。春节前,绥中海事处紧密结合辖区实际,针对监管服务工作重点,提前安排春节期间水上交通安全保障工作,扎实开展春运前船舶安全检查,重点检查船舶配员、救生设备、开航前自查、船岸安全检查制度落实、港口应急应变能力等情况,督促港航公司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深入排查安全隐患并做好整改。
二是加强船载运危险货物安全监管。严格落实船舶载运危险货物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相关要求,绥中海事处加强船舶载运危险货物申报管理,严把审核审批关,加强动静协调联动,增派执法力量,加大现场巡视检查频次、力度,督促作业双方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流程,确保安全作业无泄漏。
三是做好原油、电煤等重点物资保障工作。绥中海事处执法人员充分利用电子巡航、导助航综合应用系统、VHF、CCTV监控等手段,对船舶实施动态跟踪,及时掌握辖区船舶航行、作业、锚泊等实时动态。加大与辖区企业的沟通联系,及时掌握企业生产计划,提供专业海事服务,对重点物资运输船舶实行“四优先”:优先审批、优先锚泊、优先进港、优先作业,积极为电煤、原油等能源、民生物资运输船舶开通“绿色通道”,保障海上运输高效安全畅通。
四是开展海上巡航执法,保障通航环境畅通。海事执法人员节前和节日期间登乘“海巡0312”轮开展辖区海上巡航执法,重点巡视绥中辖区导助航设施效能、辖区冰清、港口航道、锚地以及内河船舶涉海运输高发海域,未发现影响船舶航行的安全隐患,未发现海上违法违章行为,辖区通航环境良好。
五是加强应急值班值守,确保海上突发事件及时处置。节日期间,局领导多次电话询问辖区气象、海况,并指示要针对大风、海浪等极端气象海况做到“四早”,早预警、早部署、早检查、早整改。绥中海事处认真贯彻落实领导指示要求,认真落实24小时值班带班制度,持续跟踪天气变化情况,关注收集寒潮、降温、大风、冰情等气象海况信息,并及时通过电话、VHF、微信群组将海上风险预警信息传递到辖区公司、船舶,确保形成工作闭环预报。严格按照极端天气预警采取防控等措施,严格执行“日报告”和重大事件“零报告”制度,确保信息畅通。同时,做好应急力量的科学部署,加强与在辖区值守的“海巡0312”轮的沟通协调,共同维护好辖区船舶通航安全。
春节期间,绥中海事处共投入执法车辆30余辆次,执法人员82余人次,巡航里程60海里,安全保障原油、电煤货物累计15.7万吨,辖区安全形势持续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