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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总结近两年全市海上搜救工作,全面部署下一阶段工作任务,12月14日,锦州市人民政府召开了2021年锦州市海上搜救工作会议,42家搜救成员单位代表参加了会议。锦州市政府杨林副市长出席会议并作讲话。 会议由市政府副秘书长黄宗宝主持。
根据会议安排,锦州市海上搜救中心常务副主任、锦州海事局局长隋晓非代表锦州市海上搜救中心作了工作报告,全面回顾了2019年以来全市海上搜救工作开展情况,报告指出,在辽宁省海上搜救中心和锦州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锦州市海上搜救中心各成员单位团结协作,海上安全生产整体形势持续稳定、海上应急体系和应急能力建设再上新台阶、海上搜救应急工作的社会满意度稳步提升,有效维护了辖区海上安全形势的持续稳定。报告对下一阶段的海上搜救工作任务进行了部署,贯彻落实国家海上搜救部际联席会议精神,以《辽宁省海上搜寻救助办法》实施为契机,持续推进海上搜救应急体系和应急能力现代化建设,全面推动海上搜救工作高质量发展。
针对下一阶段海上搜救工作,杨林副市长从三个方面提出了要求,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准确把握搜救工作新形势,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始终把安全生产放在首要位置,把防范和化解海上交通运输安全风险、抓好海上交通安全和搜救工作作为重要的政治任务。二是要健全搜救机制,全面推进海上应急管理体系现代化,各级政府切实担负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强化各级政府的属地责任,抓牢各部门和单位安全监管责任,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确保做到安全责任到位、安全投入到位、安全培训到位、安全管理到位、应急救援到位。三是要加强组织领导,发挥搜救中心的组织协调作用。面对涉及面广、技术要求高、工作难度大的搜救工作,需要政府统一领导,搜救中心组织协调,各成员单位密切配合,充分发挥各自的优势特点,形成整体合力,最大限度避免和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会议还对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进行了宣传,对《锦州市加强水上搜救工作实施方案》进行了解读,对两年来在全市海上搜救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集体和个人进行了表彰。